[中利科技]基金不能赎回显示帐户状态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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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不能贖回顯示帳戶狀態不正常
可能有以下情況:
1、資金賬號輸入不正確,未選擇所開戶營業部;
2、資金賬號未開通網上交易權限;
3、資金賬號處於休眠或凍結狀態等;
4.要在交易時間9.00-3.00進行資金的轉賬,收盤後是不能交易的,也不能進行資金的轉出與轉入;
5.也可能是系統清算時間,次日早上應該就恢復正常了;
6.可以先檢查自己的資金賬號及營業部設置是否正確,如果正確可以打券商客服電話諮詢。
7. 基金贖回需要時間。基金贖回後正常的情況下一般3-5日工作日可以到賬上。但是個別基金到賬時間更長。基金類型不同,到賬時間會有所差別。如果想到賬時間更短些,可以考慮換渠道購買,例如直銷渠道或者券商渠道。
從開放式基金募集資金到進行投資的過程來看,經歷了4個期間:募集期、驗資期,封閉期和正常申購贖回期,在這4個期間內投資者買賣基金份額的情況各不相同。
首先是募集期
在此期間內基金管理公司通過公司的直銷機構或者銀行等代銷機構向投資者銷售基金,募集資金,投資者在這個階段只能買入,而不能賣出基金份額,買入的價格是份額淨值(1元),買入基金份額的費用稱爲認購費。由於去年以來開放式基金銷售的持續火爆,爲避免募集的資金量過大而引起投資上的不便,基金一般規定一定的募集份額限制(如100億),超過的部分不予確認。由於近期基金銷售火爆,監管部門日前發佈通知要求新基金的認購申請超出既定限額的時候實行按比例配售的方式。
募集期結束
募集期結束後,基金會進入一箇最長不超過7天的驗資期,驗資結束後基金合同正式成立,隨後基金就進入封閉期了,這時,基金合同已經生效,但在封閉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資者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的請求,這段時間內投資者既不能買入也不能賣出基金份額。從現實的情況來看,許多基金在封閉期的後期先開放申購,也就是說,在這一階段,投資者可以根據基金資產淨值申購基金,但不能將持有的基金份額贖回變現。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基金的封閉期不得超過3個月。
封閉期結束
基金可以同時接受申購與贖回,這就進入了正常申購贖回期,投資者可以根據開放式基金每天的份額淨值進行基金的申購和贖回。
二、說告訴我基金跟私募基金有什麼區別,內容是什麼
公募基金,是指以公開發行方式向社會公衆投資者募集基金資金並以證券爲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它具有公開性、可變現性、高規範性等特點。私募基金,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基金資金並以證券爲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它具有非公開性、募集性、大額投資性、封閉性和非上市性等特點。
三、新三板法律法規有哪些
您好,
新三板法律法規
綜合類(18部)
0.1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0.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0.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
0.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2014修正)
0.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2014修正)
0.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2014修正)
0.7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0.8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0.9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2013修訂)
0.10關於境內企業掛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事項的公告
0.11關於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0.12關於收取掛牌公司掛牌年費的通知
0.13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0.14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
0.15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
0.16關於做好材料接收工作工作有關注意事項的通知
0.1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申請材料接收須知
0.18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有關收費事宜的通知
附件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轉讓服務收費明細表
附件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服務收費(及代收稅項)明細表
一、掛牌相關(14部)
(一)200人以下公司(6部)
1.1.1股份公司申請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股票發行的審查工作流程
1.1.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1.1.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掛牌條件適用基本標準指引(試行)
1.1.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掛牌業務操作指南(試行)(2014年第二次修改)
1.1.5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申請文件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1.1.6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涉及新修訂《公司法》相關條文適用和掛牌准入有關事項的公告
(二)200人以上公司(3部)
1.2.1非上市公衆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號——公開轉讓說明書
1.2.2非上市公衆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公開轉讓股票申請文件
1.2.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
(三)模板文件(5部)
1.3.1xx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申請報告
1.3.2xx證券公司關於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的推薦意見(適用於已掛牌公司)
1.3.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
1.3.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1.3.5推薦掛牌並持續督導協議書
二、股票發行相關(8部)
(一)已掛牌公司不超過200人(6部)
2.1.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細則(試行)
2.1.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南
2.1.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1號——備案文件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2.1.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2號——股票發行方案及發行情況報告書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2.1.5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3號——主辦券商關於股票發行合法合規性意見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2.1.6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4號——法律意見書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二)已掛牌公司超過200人(2部)
2.2.1非上市公衆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3)——定向發行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
2.2.2非上市公衆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4)——定向發行申請文件
三、資產重組相關(5部)
3.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非上市公衆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業務指引
3.2重大資產重組業務指南第1號:非上市公衆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內幕信息知情人報備指南
3.3重大資產重組業務指南第2號:非上市公衆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構成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報送指南
3.4非上市公衆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3.5非上市公衆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6號——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
四、優先股相關(5部)
4.1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
4.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
4.3非上市公衆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7號—定向發行優先股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
4.4非上市公衆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8號—定向發行優先股申請文件
4.5關於轉讓優先股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五、收購相關(2部)
5.1非上市公衆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5.2非上市公衆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
5——權益變動報告書、收購報告書和要約收購報告書
六、信息披露相關(10部)
6.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
6.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持續信息披露業務指南(試行)(2014修訂)
6.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掛牌暫停與恢復轉讓業務指南
6.4關於2014年年度報告披露及其他信息披露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6.5關於全國股轉系統信息披露系統正式上線運行有關事項的通知
6.6《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臨時公告格式模板》填寫說明
6.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臨時公告格式模板
6.8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半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指引
6.9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模板
6.10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七、主辦券商相關(4部)
7.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管理細則(試行)
7.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工作指引(試行)
7.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推薦業務規定(試行)
7.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相關業務備案申請文件內容與格式指南
八、投資者管理相關(4部)
8.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試行)(2013修改)
8.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證券賬戶信息報送業務指南
8.3買賣掛牌公司委託代理協議
8.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
九、交易及監管相關(13部)
9.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細則(試行)
9.2關於修改《非上市公衆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2013)
9.3非上市公衆公司監管指引第1號——信息披露
9.4非上市公衆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申請文件
9.5非上市公衆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章程必備條款
9.6非上市公衆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審覈指引
9.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異常轉讓實時監控指引(試行)
9.8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方式確定及變更指引
9.9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單元管理辦法
9.10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單元業務辦理指南(試行)
9.1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證券代碼、證券簡稱編制管理暫行辦法
9.1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轉讓異常情況處理辦法(試行)
9.13關於做好實施做市轉讓方式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
十、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相關(7部)
10.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暫行辦法
10.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暫行辦法
10.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退市公司股票掛牌業務指南(試行)
10.4關於原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兩網公司及交易所市場退市公司相關制度過渡性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
10.5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分類轉讓變更業務指南(試行)
10.6《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風險揭示書》參考文本
10.7《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委託協議書》參考文本
十一、其他(7部)
11.1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
11.2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則(試行)
11.3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經營機構參與全國股轉系統相關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11.4中國證券業協會關於拓寬證券投資諮詢公司業務範圍的通知
11.5關於公佈《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的通知
11.6新三板常見問題解答第五期
11.7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開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結算賬戶相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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