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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1.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扣預繳稅額。2.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爲: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次確定的其他扣除。在計算累計扣除費用時,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至本月在本單位工作的月份數進行計算。同時,計算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稅額的預扣率和速算扣除數時,需要按照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執行。採用累計預扣法的考慮主要有兩個方面。首先,對於絕大多數僅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經營者來說,本年度終結時預扣預繳稅款的稅金大部分相當於本年度應繳稅金,因此不需要再申請辦理自主稅務申報和年度彙算清繳。其次,對於需要補出口退稅的經營者來說,預扣預繳稅款的稅收與本年度應繳稅金之間的差值相對較小,不會佔用經營者過多的資金。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主要介紹了累計稅額的計算方法,並提供了相關的內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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