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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險是一種爲患者提供經濟支持的保險計劃,旨在幫助他們應對多種嚴重疾病的挑戰。這些疾病通常需要高額的醫療費用,並可能給患者的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被納入大病保險範圍的疾病: 1. 惡性腫瘤:包括各種癌症,是許多大病保險計劃中的核心保障內容。 2. 尿毒症:包括定期血、腹透析治療等。 3. 急性心肌梗塞:一種嚴重的心臟疾病。 4. 腦中風後遺症:涵蓋急性腦出血、急性蛛網膜下腔出血、急性腦梗塞等。 5. 嚴重傳染性肝炎、肺結核:如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 6.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涉及器官移植等高風險手術。 7. 終末期腎病:通常指腎功能衰竭需要長期治療的階段。 8. 再生障礙性貧血:需要住院治療的血液疾病。 9. 重度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礙、器質性精神病等。 10. 強直性脊柱炎和艾滋病:也常被列入大病保險的保障範圍。 此外,大病保險的保障範圍還可能包括惡性腫瘤並化療或放射治療(不包括癌症手術治療和一般支持治療)、慢性心功能不全等。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保障範圍會因不同的保險公司和產品而異,因此在購買大病保險時,應仔細閱讀保險合同和條款,瞭解具體的保障內容和除外責任。 同時,大病保險通常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等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爲參保人在發生高額醫療費用時提供額外的經濟保障。在保障標準上,一般是以年度計的高額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爲判斷標準,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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