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环保(江苏凌志环保有限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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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環保
凌志環保股票,發佈公告稱,近日,公司股東段某某在增持過程中,於2015年9月5日至2016年1月14日,增持公司股份418.78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10%,成交金額3905.78萬元。
根據上述公告,段某某累計增持公司股份421.05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30%,成交金額3905.78萬元,成交的價格爲10.00元。
江蘇凌志環保有限公司上市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3.08條的規定:”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深交所可以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自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後,含20個交易日內,深交所有權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對於暫停上市的股票,深交所可以根據規則規定進行強制執行。
截至公告日,段某某通過增持方式累計增持公司股份421.05萬股,增持金額1.90億元,佔公司總股本的0.77%,系公司實際控制人段某某實際控制的子公司。
經深交所覈實,段某某本人確認與該事項無關。
圖7:段某某及其與段某近親屬之間的交易記錄
針對黃某某賣出公司股票,深交所給予書面警示。
並對其、黃某某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黃某某未減持公司股票,不屬於內幕交易行爲,也不存在因涉嫌內幕交易被證券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證監會、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或機關立案調查、可能存在本公司及相關方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或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
內幕交易行爲致九六科技控制人、董祕被列入市場禁入名單
除上述3名當事人外,8月3日,深交所還發布了《關於對六人涉證券內幕交易立案稽查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上述行爲發生時爲四川九人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人投資”)2020年12月27日收到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證監立案字00955號,調查的內容:根據相關規定,九人投資與前述人員存在《證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內幕信息,依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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